为何美国人在制宪时害怕常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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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4 08:43:43

在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以及此后为批准它而进行的论战中,常备军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刚结束不久的独立战争记忆犹新,对大英帝国的“红衫军”恨之入骨。在他们看来,乔治三世之所以专横跋扈,压迫殖民地民众,就是仗着他的常备军——当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之一。《独立宣言》中列举的英王罪状之一就是,他不经殖民地议会的同意而维持常备军,并将军队驻扎在平民家里。他们怎么能够容忍,刚刚赶走了一支常备军,又要在国内建立一支。

乔治三世,1760年10月25日登基为大不列颠国王及爱尔兰国王,至1801年1月1日后因大不列颠及爱尔兰组成联合王国而成为联合王国国王,直到1820年驾崩为止。

虽然常备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在漫长的中世纪里,打仗主要是靠雇佣军和临时性的部队,现代意义上的常备军基本上是在欧洲进入绝对主义时代之后才出现的,尤其是在欧洲大陆的那些中央集权国家。在欧洲的封建时代,服兵役通常是在领主和领臣之间的契约中规定,当领主需要打仗的时候,领臣就会派人提供军事服务,没什么常备军。为了捍卫自古以来即享有的自由,英国人对常备军非常敏感,“光荣革命”之后的《权利法案》规定,除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在和平时期招募或者维持常备军,否则,构成违法行为。但这并没有阻止此后的英国国王招募和拥有常备军,到乔治三世时,他拥有一支装备精良、武器先进的常备军。在独立战争中,美国人吃尽了苦头,坚持了八年抗战,才换来了和平和自由。

在乔治三世的统治初期,大不列颠在七年战争中击败法国,并使大不列颠压倒欧洲各国,成功支配着北美洲及印度地区。不过,随着大不列颠在美国独立战争的战败,乔治三世在美洲失去了大量殖民地,这些殖民地的独立最终促成美国立国。图为乔治三世,威廉·比奇爵士约于1799年至1800年作,为帆布油画。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人们能不担心常备军吗?反联邦党人抓住新宪法的一个把柄就是,它允许联邦政府在和平时期拥有常备军,而这在他们看来是对自由的最大威胁之一,于是连篇累牍地撰文批驳。其实,即使是支持新宪法的国父们,也对和平时期的常备军心存畏惧,就连联邦宪法最有力的鼓吹者之一麦迪逊也不例外。譬如,在1787年6月29日的制宪会议发言中,他意味深长地说:

一个常备军,加上权力不断扩大的行政机关,长期而言,不会是自由的安全伴侣。防御外来危险的手段,一直都是在国内推行暴政的工具。在罗马人中,无论何时存在反叛的担忧,不变的法则就是,发动一场战争。在整个欧洲,军队从来都是在防御外来入侵的借口下奴役人民。

对于常备军的问题,新宪法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其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有权招募和维持陆军,但为此而进行的拨款每次不得超过两年;有权招募和维持一支海军。据此,反对者认为,新宪法允许联邦政府在和平时期拥有常备军,因为宪法上没有明确禁止它。他们担心,这样的权力,可能会使联邦政府蜕变为一个专制政府,对个人的自由构成威胁,对各州的权利构成威胁。

汉密尔顿则反复强调,当时的美国需要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政府,以保障各州的安全,维持国内秩序,防止各州之间的冲突等;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必须赋予联邦政府相应的手段,否则,那些目的根本无法实现。邦联政府的问题就在于,它没有相应的手段,你想让它干这些事情,它干不了,因此,它是一个无效的政府。

在汉密尔顿看来,为了让联邦政府提供国防,提供保护各州的共同防务,应当允许其拥有招募和维持军队的权力,并应当为此提供财政支持,而且,不应当对联邦的这些权力进行不当的限制,因为人们无法事先预见到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无法预见到什么样的手段才足以保护国家的安全,所以,不能在宪法上完全禁止常备军,即使是和平时期。

他指出,虽然国会有招募和维持军队的权力,但是,宪法里面同时也规定了,议会为军队的拨款,为维持军队所花费的开支,一次不能超过两年。意思是说,到了两年之后,国会可以重新拨款,但是两年是一个期限,它想从这一规定上来限制常备军。我让你只维持两年的军费,到两年之后,如果国会认为这个军队不再必要了,那它可以不拨款,不拨款军队自然就没法存在了。它设了这样的一个限定条件,很明显,目的是试图从时间上来阻止常备军的永久化。当然,今天从美国建国之后的经验来看,军队确实是一直存在的,虽然在内战之前,它的规模很小,主要是在边疆维持安全,防止印第安人的侵犯等。但在今天看来,很难想象它没有常备军,虽然一些美国人在不停地呼吁,应该缩小甚至废除常备军。现在的国际大环境,还有很多的不自由、不民主国家的存在,以及恐怖主义势力的猖獗等,都让美国很难取消常备军,虽然这是一个很好的理想。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军人及开国元勋,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与第一任美国财政部长。

然后,汉密尔顿讨论了一些州宪法上的规定。他发现,在当时的十三个州当中,只有两个州在宪法上明确禁止了在和平时期不能维持常备军,一个是宾夕法尼亚州,一个是北卡罗来纳州,而其余的十一个州的宪法,要么是没有规定,要么是允许立法机关授权和平时期常备军的存在,也就是说,州的立法机关有权力决定,和平时期到底要不要常备军,如果需要的话那就维持,不需要的话就可以撤。所以,汉密尔顿说,各州并没有完全禁止和平时期的常备军,为什么我们联邦要禁止呢?

他甚至说,我们不应当限制和平时期的常备军,因为你即使限制了的话,也不一定能得到遵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独立战争之前以及之后,我们一直需要在靠近印第安人的西部边疆维持一支部队,没有人怀疑这种必要性会一直存在下去,如果我们打算防止印第安人侵犯的话。其实,只有两种办法来维持这支部队,一是临时召集民兵,在需要的时候派往边疆,但问题是,如果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对民兵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不可能长时间离开家里驻扎在边境;另一种办法就是,维持一支永久性的兵团,由政府来拨款,而这跟常备军有什么区别?还有,虽然欧洲强国离我们很远,但我们也不能对国家安全太有信心,没准儿什么时候就得应付突如其来的打仗,没有常备军恐怕会措手不及。所以,汉密尔顿建议,到底设不设常备军,是不是长久维持,还是应当交给国会来决定,不应在宪法上直接禁止。

当时,很多人担心,让国会掌握维持常备军的权力之后,联邦政府会不会利用常备军镇压州政府,消灭州政府,或者,对人民进行暴政统治。汉密尔顿说,让军队掌握在联邦政府手里面的话,人民的自由会更有保障,为什么呢?因为人民对联邦政府总是充满怀疑和妒忌之心,而对于地方政府却过于信任。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地方政府都是有感情的,而联邦政府离每个人都很遥远,它关心的事务都是那些全国性的,跟大家日常生活没有紧密的联系,人们自然对它没有情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军队给联邦政府,可能比给各州政府要好,因为我们平时对联邦政府就不信任,而对自己的州政府则盲目信任,这样的一种盲目信任,会让我们失去警觉,而这导致的后果是,当我们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或者,还没有感觉。无论如何,让联邦政府拥有维持常备军的权力,并不会带来人们想象中的危险,反而对我们的自由更有保障。

还有人指出,万一有战争的需求,或者,万一有维持秩序与安宁的需要,我们不是有民兵吗?我们在跟大英帝国作战的时候,不是很大程度上也是依赖民兵吗?为什么还要常备军呢?汉密尔顿的回答是:不行,不能指望民兵。为什么呢?如果是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常备军要侵犯我们,那你要对抗它的话,应该用同样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常备军才能信任,如果只靠民兵,获胜非常困难。在独立战争时期,由于过于依赖民兵,结果很多人失去了生命,付出了巨大代价。无论那些民兵多么勇敢,这个国家的自由不可能只依赖他们。他接着说,战争是一门学问,必须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实践才能掌握,如果没有常备军,到了需要打仗的时候,大家不会使用武器,各方面都不熟练,不会制定作战计划等,很难获得胜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军人是一种职业,必须让一些人经受一段时间的训练和实践之后,才能掌握作战的这门技艺,毋庸置疑,常备军的存在是必要的。

很多人认为,应该在宪法里面明确禁止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汉密尔顿说,怎么界定和平时期?到了战争时期再招募军队是不是还来得及?他举例子说,在英国历史上,光荣革命之后,《权利法案》中规定,除非经过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在和平时期招募或者维持常备军。那不过是说,在和平时期,是不是招募或者维持这个常备军,是由议会说了算,并没有完全禁止国王在和平时期招募或者维持常备军,而是由议会来决定。如果议会决定在和平时期不招募或者维持常备军,那就听议会的,如果议会同意在和平时期招募或者维持常备军,国王是可以这么做的。《权利法案》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英国人认识到,一支部队对于维护安全是必要的,没有办法准确界定国家的紧急情况,有必要授予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权力,让议会来做决定是一个审慎的选择。所以,英国的例子表明,不应该在宪法上完全禁止和平时期的常备军,而是应当由国会来决定。

就各州宪法而言,虽然大多数州规定,不经州议会的同意,在和平时期不得维持常备军。但是,汉密尔顿说,这样的规定是多余的,没什么意义,因为各州的议会本来就有招募军队的权力,其他机关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力。也就是说,你已经把这个权力交给州议会了,就应该由州议会来决定是不是在和平时期招募和维持常备军。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州宪法应该保持沉默,不应该再多余地写上,未经州议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而且,即使在那两个对常备军做出了限制的州里面,也只是说限制常备军,并没有完全禁止,不是说它们不可以维持常备军,而是说在和平时期不可以维持常备军。同样道理,根据反对者的意见,在联邦宪法上写入一条,比如,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是没有意义的。

反对新宪法的人还认为,为了限制联邦政府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将其拨款期限一次限定为两年是没用的,因为行政机关一旦拥有一支强大到足以迫使人民服从的军队,它会想办法为这支军队找到可以维持它的资源,足以使其不需要依赖立法机关的投票就可以提供军需品。也就是说,一旦让它拥有了常备军,等军队足够强大了,总统就能想办法为这支军队找到钱,而不再需要经过国会投票同意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反对者的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从英国历史上可以看得出来,当英国国王足够强大的时候,他就撇开议会,不开议会,曾经长达几十年不召集议会,那就变成一个专制政体了,就变成暴君了。这些反对者也担心,有一天总统也会这样,绕过国会来维持这个军队,那将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汉密尔顿的回答是,在和平时期,总统怎么可能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内外冲突的情况下,他才有可能招募一支强大的军队,如果的确因为战争而招募了一支这样的军队,我们也无法阻止他,因为这是形势所迫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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